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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校戏剧影视产业化创作项目孵化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作者: 戏剧学院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15

云南省高校戏剧影视产业化创作项目孵化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为发挥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秉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实验室建设方针,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云南省高校戏剧影视产业化创作项目孵化重点实验室”现面向全校及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设立攻关项目和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戏剧影视相关交叉领域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本次特别设立“泛AI化浪潮对戏剧影视作品创作的影响研究”指定课题,同时保留其他研究与创作方向,欢迎各界积极申报。

一、申请方向

(一)指定课题申报

l 泛AI化浪潮对戏剧影视作品创作的影响研究

研究方向:深入研究当前AI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对戏剧、影视类作品创作全流程产生的各类影响,包括带来的变革、发展机遇以及潜在问题,为云南省戏剧影视行业提供实用且具有前瞻性的参考建议,助力行业顺利适应AI发展时代。具体涵盖但不限于AI在剧本创作、导演构思落地、演员表演辅助、舞台布景设计、后期剪辑等关键创作环节的应用方式及实际效果;AI对戏剧影视作品传统叙事方式、艺术风格,以及创作主体构成的影响;AI应用过程中涉及的版权归属、作品原创性、人文价值传递等核心问题;国内外运用AI技术进行戏剧影视创作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戏剧影视作品,如何合理运用AI技术,及其未来的发展走向。

(二)研究课题申报

选题可在戏剧影视相关教学实践创新领域展开。鼓励申请人探索戏剧影视教学相关理论和实践,选择该方向需申请人阐明研究问题的新颖性、原创性和可行性。

(三)创作项目申报

选题可在戏剧影视创作领域展开。鼓励申请人探索戏剧影视创作的实践,支持市场孵化,注重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选择该方向需申请人阐明研究问题的新颖性、原创性和可行性。

二、申报主体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创作的人员;

4. 本课题申报仅限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

注意: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历年申报本实验室课题且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01日前,逾期概不受理。

四、资助额度及年限

(一)资助额度

1-5 万元。

(二)资助年限

1-2 年。

五、申请流程

l 云南艺术学院教师请根据《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平台攻关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撰写申报表。

l 云南艺术学院教师请根据《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撰写申报表。

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于2026年4月XX日前将撰写好的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ynartlab-xw@qq.com ,并邮寄三份内容完整的申报书至项目联系人处(本校教师可自行前往戏剧学院,邮寄地址将在邮件内另行通知,纸质版请勿使用电子签)。

六、审核流程

本实验室接收到申报表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及本实验室学术与技术委员会委员对申报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批准立项。立项结果将通知申请者本人,并在云南艺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评审原则:优先资助学科交叉、跨界融合、创新性强的课题,以及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与原创作品的申请者。

七、考核要求

指定课题需提交一份详实的决策咨询报告,内容应包含AI技术在戏剧影视创作领域的应用调研数据、深度分析结论、针对云南省戏剧影视产业智能化转型的可行性建议,如AI在创作各环节的应用路径、原创性与版权保护方案、人机协同创作模式、行业适配策略等,为云南省戏剧影视行业应对泛AI化浪潮、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报告需具备科学性、准确性与可操作性。

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检查,至少有 1-2 篇论文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在高水平国际/国内期刊上(与课题相关,挂资助项目号),方可结题。

创作项目应当按照申报表所规定的目标,完成剧本的创作,并获得实验室学术与技术委员会的验收评审。演出类项目应当按照申报表的计划公演不低于一场,并获得实验室学术与技术委员会的验收评审。

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开放课题执行期间,受资助人员每年需向实验室进行工作汇报与交流。如需申请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执行周期期满二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

l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本实验室学术与技术委员会审议后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申报或参与申报的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资助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与立项的资助项目内容严重不符;

5.延期仍不能完成;

6.严重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违规使用、侵占、挪用资助经费的;

7.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工作中有行贿行为;

8.其他违法和严重违规事项。

本申报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戏剧影视产业化创作项目孵化重点实验室所有。

联系人:和晓祎

邮箱:ynartlab-xw@qq.com

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

戏剧影视产业化创作项目孵化重点实验室

2026年4月15日

文字来源:和晓祎

一审:李凯

二审:苗露

三审:杨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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